□新華社呼和浩特電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的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強姦等罪一案,1月5日將由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人們希望,審理中能夠揭開呼格吉勒圖冤案中死亡女子被害真相。
  “呼格案”再審判決書顯示,1996年4月9日19時45分左右,被害女子稱要去廁所,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某飯店離開,21時15分後被髮現因扼頸窒息死於內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女廁內。至於該女子遇害過程,這份判決書未敘述。
  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後,人們期待進一步瞭解被害女子當日離開飯店到被髮現共1小時30分鐘左右的時間里,遭遇了什麼?“真凶”是如何作案的?從而進一步通過法理證明呼格吉勒圖的無辜。
  眾多關註“呼格案”的人,都希望及時瞭解趙志紅受審情況。不過,法院方面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將公開審理其被指控犯搶劫罪、盜竊罪部分,對其被指控犯故意殺人罪、強姦罪部分,因涉及個人隱私,將不公開開庭審理。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噹噹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對此,有人表示,受害女子已死亡,蒙冤的呼格吉勒圖被剝奪生命,嫌疑“真凶”受審,且他們均已成為公眾人物,希望法院對趙志紅的審理,能夠有權威媒體介入旁聽,把可以公開的新聞信息真實、客觀、及時傳遞給公眾。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61天后法院判決呼格吉勒圖死刑並立即執行。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從而引發媒體和社會的廣泛關註。
  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翌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宣佈,經對“4·9”女屍案進行審查,就趙志紅的該起犯罪事實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追加起訴,指控趙志紅構成故意殺人罪、強姦罪。
  資料顯示,趙志紅,男,身高1.62米,1972年生於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其於1996年至2005年,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餘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姦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2歲。
  (原標題:“呼格案”真凶趙志紅明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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