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記者周芬棉 記者近日從證監會獲悉,今年1至4月,上市公司質量總體保持穩定,雖然惡意違規現象相比以往較少,但仍存在三方面違規情況,其中信息披露違規尤為嚴重。
  在信披方面主要表現為:業績預告違規。在正式發佈業績報告之前,上市公司往往先披露業績預告,投資者也往往居此判斷其投資價值。但部分上市公司業績預告與實際差異較大,業績預告變臉,存在應預告未預告、逾期預告等違規行為。
  監管發現,披露不及時、不准確、不完整仍為常見違規形式。,博匯紙業、ST成城、*ST國恆三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報;西藏天路和泰達股份存在股權變更、對外擔保、承諾補償等事項披露不及時;S前鋒等存在大股東未配合上市公司履行權益變動報告和披露義務,年報披露存在錯漏,行政處處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
  還有部分公司是涉嫌虛假陳述或重大遺漏。部分公司重大合同協議、訴訟、擔保、貸款、股權轉讓、資金往來等事項未履行披露義務,比如*ST國創、五洲交通;科倫藥業、納川股份存在未按規定披露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涉嫌編造虛假收入、偽造銀行單據、虛構應收賬款收回等。
  在規範運作方面,主要表現為: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占用形式包括為關聯方墊付費用,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借款提供擔保,將自有資金轉入控股股東等;違規使用募集資金,表現為募集資金未用於規定用途,變更募集資金投向未履行相關決策程序,涉嫌挪用募集資金,比如*ST國恆;公司治理不規範,如公司“三會”運作不規範,董事未盡責履職,董事、監事或高管人員在控股股東違規兼職,比如贛能股份等。
  在財務會計處理方面,主要表現為:會計處理不規範,比金信諾,其金融資產、往來款項列示分類和處理不准確,研發費用歸集不規範,售後退回會計處理不當,資產減值測試不謹慎,未充分考慮相關因素;另一表現是,會計處理涉嫌虛假陳述,如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依據不充分,在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方面涉嫌虛假陳述,股權交易權益確認方面涉嫌違反會計準則。  (原標題:上市公司違規多表現為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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