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孫思婭)小李因患有癲癇導致二級智力殘疾,生活非常困難,遂將父親老李起訴至法院,請求增加撫養費至每月1000元。昨天記者獲悉,昌平法院判決支持了小李的部分訴訟請求。
  小李一齣生就患有癲癇癥狀。2011年8月,小李父母協議離婚,並約定小李由母親撫養,父親老李則每月給付小李撫育費500元,直至小李18周歲止。2012年5月,北京市殘疾人聯合會向小李發放了殘疾人證,殘疾類別為智力殘疾,殘疾等級為貳級。小李母親曾帶小李到醫院就醫,經診斷為癲癇。現在,小李正在昌平區某小學讀四年級。
  小李訴稱,他每月醫葯費達400元。母親需要照顧自己,無法工作,生活非常困難,因此訴至法院,請求將撫養費提升至每月1000元。
  老李稱,自己沒有固定工作和住房,買了輛車拉貨,收入有限,小李的爺爺奶奶也患病,支付500元生活費都已經很費勁了。
  昌平法院最終判決,老李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至小李18周歲時止。  (原標題:兒子告父親追加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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